擁有更多性行為的神話(如果妻子與丈夫之間的性行為更加活躍,這將抵消他的性行為),這是一種痛苦,錯誤的信念,被編織到我們的文化結構中。它幾乎滲透到我在辦公室看到的每個人的想法。大量徵信社顧問和牧師也相信這個神話!然而,這卻對性掙扎的男人造成了難以置信的傷害。這同樣對相信妻子的妻子造成損害。
這個神話既使表現出來的情感親密關係不足,又使表現出來的神經化學永存。與妻子進行性交的頻率增加通常僅是為擴大行為環境提供服務。現在,除了計算機,旅館房間,辦公室或脫衣舞俱樂部是發生性不當行為的地方外,它也發生在婚床上。丈夫對妻子的看法從看到她是上帝的美麗孩子並成為珍貴的同伴轉變為將她視為另一種可進行陰道自慰的對象。這聽起來很刺耳嗎?應該是因為它很苛刻。
但是,當我們使用妻子進行性滿足時,卻沒有任何深切而充滿感情的親密關係,這就是發生的情況。此外,當妻子同意離婚協助做不同的性愛,意味著通過嘗試不同的姿勢,衣著,談話或器物而變得更“令人興奮”或“異國情調”時,她簡直等同於丈夫的使人衰弱的色情片,一個妓女,而丈夫都沒有妻子也不自覺地意識到這一點。對於一個上癮者來說,對他妻子的這一要求無非是費力地單擊他的計算機鼠標。